河南省人大代表、漯河民盟盟员胡亚萍在参加省人大会议期间接受媒体采访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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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日前,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,省人大代表、漯河民盟盟员胡亚萍赴郑参加会议。在省人大会议期间,盟员胡亚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,接受了两回特派记者的采访。

盟员胡亚萍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深表认同,她表示,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统揽全局、高屋建瓴、振聋发聩、催人奋进,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,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。”。

胡亚萍建议,地方党委要着眼全局,提出总的思路和方向。政府、法检两院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紧扣党委要求,紧密联系实际,层层进行分解,相互协调配合。中央保护民营企业的宏观政策,应该在未来一年之内细化、落地,在各个地方变成可操作性、长期坚持的规则。

无论是党委、政府,还是法检两院,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,都要留出专门时间,深入民营企业搞调研。要区分不同层次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,一家一家地走,一家一家地看,弄清楚民营企业发展最为迫切的需要是什么,然后再有针对性地指定措施。措施不在于非要搞上多少条,而是要真真切切地回应民营企业的需求,让一直以来困扰企业发展的问题迎刃而解。

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、政府,要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,紧密结合经济发展的新形势、新任务,及时进行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的立改废,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归根结底也是法治经济,服务民营企业发展,关键还是要从立法层面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。

全力以赴抓好税费制度的配套改革,一定要把减税降费的政策在地方上落地生根,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,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并高度重视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,慎重适用司法强制措施、执法罚没措施,特别是在民刑交叉案件中,尽可能避免以民压刑、以刑代民等问题的发生。

积极鼓励民营企业改革创新,帮助扶持民营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,依法保护专利、商标等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,努力打造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本土品牌,真正发挥民营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“半壁江山”作用。适度保持刑事司法的谦抑性,严格把握非法经营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贷款诈骗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等罪名的适用条件,切实按照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侦查、起诉、审理。


责任编辑:民盟